直播带货被进一步严加监管 完成主体合规是入场第一步

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、公安部、商务部、文化和旅游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了《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  《办法》主要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管理、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机制、保障消费者权益、个人信息保护,对于网络直播营销的主体与涉税监管方面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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软文摘要:"  《办法》主要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管理、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机制、保障消费者权益、个人信息保护,以及明确直播营销人员主体经营责任与依法纳税义务等,做出清晰的管理办法。  其中,对于网络直播营销的主体与涉税监管方面,主要体现在《办法》条例中的两点:  第八条 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对直播间运营者、直播营销人员进行基于身份证件信息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真实身份信息认证,并依法依规向税务机关报送身份信息和其他涉税信息。"

分词提取: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,公安部,商务部,文化和旅游部,国家税务总局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,国家广播电视总局,办法,个体经济,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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